近日,國家糧食局下發了《關于公布全國糧食收購資格信息加強糧食收購資格核查與服務工作的通知》(國糧辦政[2007]209號)。通知明確,為便于接受社會對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工作的監督,國家糧食局編制了“全國糧食收購資格信息系統”,近期將在國家糧食局政府網站上公布。同時,要求各地進一步規范收購資格審核管理有關工作。根據國糧局通知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規范行政審批工作 為規范我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批工作,省局已于今年10月份會同省工商局聯合下發了冀糧調字[2007]70號通知,對糧食收購資格審核中的一些具體問題進行了明確。各地要按照《河北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冀糧調字[2006]26號)和冀糧調字[2007]70號通知規定,認真做好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工作,為規范糧食市場秩序,搞活糧食流通,促進糧食生產做出貢獻。 二、建立糧食收購資格信息更新制度 為及時掌握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和港澳臺商及外商投資企業進入收購市場的情況,國家糧食局建立了糧食收購資格信息更新制度,請各設區市糧食局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將本轄區內上一季度的糧食收購資格、具有糧食收購資格的港澳臺商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新增、變更、注銷情況報送省糧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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