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甘肅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方案》,甘肅省糧食局組織專業人員,對照國務院頒布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賦予糧食部門的11項行政處罰權力,結合甘肅實際,參考國內糧食主產區、銷區和產銷平衡區5年來貫徹《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監管社會糧食流通和行政處罰的具體情況,歷時三個半月時間,制訂了《甘肅省糧食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討論稿)》。12月28日,甘肅省糧食局在蘭州組織召開有5個市(州)、5個縣(區)行政執法一線的專業人員和行政相對人(國有或國有控股、參股及合資、民營糧食企業)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就《實施標準》進行了認真的討論修改,座談會還專門邀請甘肅省政府法制辦專家進行了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方面的專題輔導報告。參會代表從執法為民、服務社會、公平公正的高度,聯系各自在執法一線的工作經驗和各類處罰案例,對《實施標準》提出了修改意見,為規范甘肅省糧食行政執法行為,加快糧食法制建設進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
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