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糧食局關于切實做好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國糧電〔2012〕12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2012年中晚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通知》(發改經貿〔2012〕2726號)精神,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維護糧食收購市場秩序,確保國家各項糧食政策落實到位,促進糧食宏觀調控和保供穩價目標的實現,自治區糧食局于2012年11月3日下發了《關于做好2012年秋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桂糧發〔2012〕31號),啟動了2012年秋季糧食收購專項檢查工作。 2012年秋季糧食收購專項檢查工作啟動以來,各地按照要求認真履行市場監管職能,扎實穩步開展工作。南寧市糧食局制定了《南寧市糧食局2012年秋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方案》,成立了2012年秋季糧食收購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抽調檢查力量,重點檢查轄區內重點糧食經營企業的收購資格、委托收儲庫點執行政策情況、跨地區從事糧食收購的備案情況、履行最高庫存量義務情況、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安全儲糧和安全生產情況,以及糧食經營者執行國家糧食收購質量標準情況等等。截至12月7日,南寧市糧食局已檢查轄區內糧食收購主體95個,其中檢查政策性糧食委托收儲庫點14個。12月下旬,該市糧食局將開展對縣(區)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情況進行抽查,并對重點企業進行檢查。 自治區糧食局2012年秋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組對河池、百色開展秋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進行了督查,重點檢查了兩地政策性糧食出庫情況秋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開展情況。河池、百色市糧食局按要求部署認真開展2012年秋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全面檢查了重點糧食收購企業的糧食收購資格條件情況,政策性糧食委托收儲庫點倉儲條件、支付農民售糧款情況和安全生產情況。各糧食收購企業能夠認真執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和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敞開收購、隨到隨收,不折騰農民;依質論價、優質優價,不坑害農民;公平定等、準確計量,不克扣農民;現款結算、不打白條,不算計農民,為售糧者提供優質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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