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印發《關于全面落實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52號),以切實落實糧食安全責任,提高本市糧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自此,本市糧食安全責任長效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得以鞏固加強。 該《實施意見》由市糧食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15個部門共同起草,嚴格按照國務院文件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積極落實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的總體要求,并結合本市糧食主銷區特點,首次明確和細化了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區縣政府的糧食安全責任、重點工作任務和措施、落實保障措施和加強監督考核等方面內容。 ——強化糧食安全意識和責任 主要是明確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區縣政府的糧食安全責任。市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責任是:深化糧食產銷合作,提高糧源供應能力;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加強糧食流通能力建設;完善糧食市場調控機制,維護糧食市場穩定;落實市級糧食儲備,確保儲備糧數量充足、結構合理、質量良好、調用高效;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落實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促進糧食產業健康發展。 各區縣政府承擔保障本區縣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主要責任是:合理規劃本區縣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布局,提高糧食流通能力;加強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規范糧食市場秩序;加強糧食應急供應網點建設,健全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落實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健全糧食行政執法檢查體系;確保本區縣配套的糧食風險基金及時足額到位;大力推進節糧減損,引導城鄉居民健康消費。在此基礎上,遠郊區縣政府還應承擔以下責任:穩定本區縣糧源供應;維護本區縣糧食市場穩定;管好用好區縣糧食儲備;保護基本農田;調整農業生產結構。 ——明確本市糧食安全重點工作和措施 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提高糧源供應能力,管好用好地方糧食儲備;二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糧食流通能力;三是加強糧食市場調控,保障糧食市場平穩有序;四是強化質量安全治理,確保糧食質量安全;五是堅持改革創新,推動糧食產業升級和健康消費。 ——落實保障措施,加強監督考核 市政府將定期組織對區縣政府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揚,對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并追究責任。監督考核的具體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市政府常務會在審議《實施意見》時強調,糧食安全是關系民生的大事,是保證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基礎工作。市政府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國務院有關要求,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把保障糧食安全放在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作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務,扎實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健全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努力提高本市糧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會議要求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戰略背景下,依托津冀等地,建立外埠糧源基地,提高糧源供應能力,切實落實糧食儲備,確保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糧食產品的需求。同時,市政府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要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嚴格落實糧食質量安全監督責任,加強對糧食收購、儲備、運輸、加工、銷售等環節的安全監督,保障糧食質量安全。 來源:北京市糧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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