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河南省儲備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出臺,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辦法》的調整范圍擴大至地方政府儲備和企業儲備,從省級儲備擴大到省、市、縣三級儲備,有利于構建政府儲備和企業儲備功能互補、協同高效的糧食儲備體系,推動形成“政府為主,社會共擔”糧食安全新格局。 新《辦法》明確,小麥儲存年限一般不超過5年,稻谷、玉米不超過3年,食用油不超過2年。承儲企業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輪換,輪入糧食應為生產年度內新糧。地方政府儲備的輪換架空期原則上不得超過4個月。 新《辦法》提出,糧食、財政等部門和農發行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和檢查職權。建立全省統一的糧食信息監控平臺,實現信息互聯互通、數據歸集共享、動態遠程監管、糧情在線監控。建立承儲企業信用檔案,依法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布,并及時更新。 來源:《河南日報》(2021年11月29日 4版)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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