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食局),武漢輕工大學: 按照《國家糧食質量檢驗監測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國糧發〔2010〕161號)中關于“定期組織國家監測機構的檢驗技術比對考核”的要求,我辦定于近期開展2021年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檢驗能力比對考核工作。考慮到疫情影響,考核采取統一發放考核樣品的形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項目 比對考核項目為大米粉中鎘的測定。 考核樣品由我辦統一制作,于近期寄送至你省(區、市)國家糧食質量監測中心,由其負責具體發放,并告知有關技術要求。 二、參加單位 參加本次比對考核的單位為各省級國家糧食質量監測中心以及部分市縣級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具體名單及樣品發放單位見附件1。對于因場地施工、儀器設備故障等原因,無法參加比對考核,或在2021年已參加其他省級以上有關單位組織的相同指標驗證考核的機構,需向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書面報告不能參加的具體原因,或提交相應驗證考核情況的相關材料。 三、考核要求 為做好此次比對考核工作,我辦制定了《2021年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大米粉中鎘的測定比對考核作業指導書》(見附件2),請各參加比對考核的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并按照《2021年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大米粉中鎘的測定比對考核檢測結果報告單》(見附件3,可在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府網站“標準質量”欄目下載)格式填寫檢驗結果后加蓋單位公章,于2022年1月30日前,以PDF掃描電子版(發送電子郵件)形式報送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抄送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以及省級國家糧食質量監測中心。本次發放的樣品中有多個濃度水平,每個參加的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須在本實驗室內獨立完成。 請你們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監測機構參加比對考核工作,如實報告檢測結果,不得弄虛作假。對于未按要求參加此次比對考核的機構,要進行核實,說明原因;對比對考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督促整改。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請將此次比對考核組織參加情況(檢驗結果無需報送),于2022年2月18日前函告我辦。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尹詩文、竇幽璇 電話:010-68979585/9582 傳真:010-68979589 電子郵箱:zjbdkh@163.com(“質檢比對考核”的拼音首字母)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街25號院 郵編:100834 附件:1.參加比對考核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名單 2.2021年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大米粉中鎘的測定比對考核作業指導書 3.2021年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大米粉中鎘的測定比對考核檢測結果報告單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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