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食局),各垂直管理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開展第十六屆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組織開展第十六屆全國技術能手候選人、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候選單位和個人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和名額 符合全國技術能手、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單位和個人評選條件的全國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單位和職工,均可按照管理權限,通過當地省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垂直管理局(以下簡稱“推薦單位”)申報參評。 每個推薦單位可推薦全國技術能手候選人1名、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候選單位1個、候選個人1名。 二、推薦評選條件 推薦對象須愛黨報國、敬業奉獻,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全國技術能手。來自糧食和物資儲備生產服務一線,從事本職業(工種)5年以上,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推薦人選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在本職業(工種)中具備較高技藝,并在培養徒弟、傳授技術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在開展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活動中作出重要貢獻,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本單位、同行業中具有領先的技術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產工作領域總結出先進的操作技術方法,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開發、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成現實生產力方面有突出貢獻,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原則上應從全國糧食和物資儲備技能大師、全國糧食行業技能拔尖人才中推薦,并鼓勵在糧食和物資儲備重大工程、項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高技能人才破格申報。 (二)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單位。從糧食和物資儲備基層企事業單位、職業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職業培訓機構等單位中擇優推薦。候選單位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技能人才工作決策部署,完善工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積極參與糧食和物資儲備技能人才培養培訓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 (三)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個人。從糧食和物資儲備企事業單位一線員工、職業院校或職業培訓機構實訓教師、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等直接從事技能人才培養的基層工作者中擇優推薦。候選人應具有豐富的糧食和物資儲備一線工作經驗,技藝精湛,在技能人才培養、技術攻關、教學研究、競賽指導等方面有突出業績或貢獻。 三、申報和評選程序 (一)推薦單位按照推薦名額和推薦評選條件,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 (二)推薦對象須經所在單位民主推薦、政治審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在本單位公示。 (三)推薦單位組織初審,集體研究確定推薦對象,在本地區、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受保密規定限制不宜公示的除外)。公示無異議后,將申報材料報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四)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議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推薦。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評議、全國公示,印發表彰決定予以表彰、表揚。 四、有關要求 (一)請各推薦單位以本次評選表彰活動為契機,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技能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大力推進實施“人才興糧”“人才興儲”,著力選拔培樹糧食和物資儲備高技能人才先進典型,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 (二)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聚焦主責主業,圍繞糧食和物資儲備重大工程、項目組織推薦,充分體現糧食和物資儲備基層一線工作特點。現任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退休人員不得作為推薦對象。 (三)堅持“誰推薦、誰負責”。嚴格按照推薦評選條件和程序,全面考察推薦對象的政治素質、技能水平、工作業績、一貫表現和廉潔自律情況,確保推薦對象的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避免重復申報推薦。各單位不推薦中央企業人員參評。曾獲全國技術能手和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單位、個人的,不得重復申報同類獎項。重復申報推薦視為無效。 (五)請各推薦單位按照申報材料要求(附件1),于2022年8月12日前將推薦函及《全國技術能手申報表(評選表彰用)》(附件3)、《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單位申報表》(附件4)、《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個人申報表》(附件5)和事跡材料、支撐材料、照片、光盤等申報材料通過機要郵寄至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人事司。 聯系電話:010-68979363 68979362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街25號院 郵政編碼:100834 附件:1.申報材料要求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 (此件公開發布)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