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糧食入倉作業 (一)作業準備 1.嚴格執行外包作業人員審批制度,建立外包作業單位和勞務人員管理檔案,與外包作業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檢查勞務人員身體健康合格證,監督外包作業單位必須為參與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2.根據倉型及糧食的運輸方式、品種和數量,制定接收方案。 3.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交底,并做好培訓記錄和考核,作業人員應在安全交底或安全生產作業承諾書上簽字。 4.糧倉裝糧前,檢查倉頂有無漏水,倉房墻壁、地面有無裂縫,地面有無沉降,門窗有無損壞,扶梯等設施是否完好。 5.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及其職責。 6.糧倉第一次裝糧前,按設計要求進行壓倉實驗。 7.組織檢查作業線上的設施設備,并在作業前組織空載運行,確保其處于正常技術狀態。 8.主動與醫療救治、應急消防相關部門聯系,建立應急救援協同保障機制,確保在突發安全事件時能夠高效協同救援。 (二)作業實施 1.組織卸糧作業時,卸糧作業區設置警戒線和警示標志,禁止非作業人員、車輛進入。夜間作業時,作業人員穿著有反光警示標識的工作服。 2.糧食入倉時,倉窗打開并開啟排氣扇,避免在有限空間內產生過高濃度的粉塵。 3.加強各類設施設備的檢查,一旦發現隱患或出現故障,需要停車處理的,立即停車,并暫停糧食入倉作業,待隱患和故障排除后恢復入倉作業。 4.作業現場負責人加強檢查督導,提示作業人員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為;設置車輛進出通道,安排專人指揮作業車輛;加強作業暫停休息期間現場管理,防止無人監護擅自作業。 5.糧食入倉作業過程中,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區域;關閉查糧門并上鎖,防止作業人員擅自進入倉內。 6.平整糧面時,優先選用吸糧機、平倉機等設備進行作業;現場負責人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交底,提出平整糧面作業要求,并組織開窗通風后,再入倉作業。倉內作業不少于2人,并在倉門或進人口安排專人監護。作業人員應佩戴防塵口罩,糧面高度差較大時,組織作業人員從糧堆頂部自上而下攤平糧食,嚴禁站在糧堆低凹處攤平糧食。 7.注意觀察糧面高度,嚴禁超限裝糧。 (三)后續工作 1.安排專人清點作業人員,清理作業工具。 2.關閉閘門、進人口、通風口。 3.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二、糧食出倉作業 (一)作業準備 1.嚴格執行外包作業人員審批制度,與外包作業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建立外包作業單位和勞務人員管理檔案,檢查勞務人員身體健康合格證,監督外包作業單位必須為參與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2.根據倉型以及糧食的運輸方式、品種和數量,制定出倉方案。 3.作業現場負責人組織作業人員觀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進行培訓交底,并做好培訓記錄和考核,作業人員應在安全交底或安全生產作業承諾書上簽字。 4.根據平房倉出倉作業特點,研究制定擋糧板拆除操作規程,并在作業前組織培訓學習。 5.結合糧倉特點和糧情,制定出糧口排堵操作規程,并在作業前組織培訓學習。 6.依據作業環境、作業類別、作業人員專業程度,分析作業安全風險,制定應急救援處置預案。 7.主動與醫療救治、應急消防相關部門聯系,建立應急救援協同保障機制,確保在突發安全事件時能夠高效協同救援。 8.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及其職責。 9.打開門、窗、倉頂通風口,啟動風機,保持良好通風。作業前,關閉查糧門并上鎖。 (二)作業實施 1.需要進入倉內作業時,不少于2人同時作業,監護人員選擇可以通視所有作業人員,且確保自身安全的適當位置實施監護,進倉作業完畢后,監護人員確認作業人員全部出倉,方可打開出糧口繼續出糧。 2.對于糧食有結塊現象的立筒倉或淺圓倉,嚴禁一出到底,發現明顯結塊或掛壁露出糧面,按照清理結拱(掛壁)作業流程處理。 3.平房倉拆卸擋糧板時,優先采用倉外作業方式。先關閉擋糧板上出糧口閘門,待糧面穩定后,組織不少于2名作業人員將安全帶有效系在系留裝置上,通過移動升降機或扶梯,逐一拆除糧堆以上的擋糧板。作業人員出倉并帶出全部工器具后,開啟閘門繼續出糧。作業過程中,如發現糧面流動,作業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并迅速撤離至安全地點。 4.出糧口堵塞或出糧不暢時,按照出糧口排堵操作規程,優先采用倉外作業排堵方式,作業人員開大閘門,利用長桿通過出料閘門、扦樣孔、排堵孔等擾動糧堆,實施排堵。有多個出糧口時,先從未堵塞出糧口出糧,嚴防不對稱出糧。 5.作業現場負責人加強檢查督導,提示作業人員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時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強作業暫停休息期間現場管理,防止無人監護擅自作業。 6.作業過程中發生糧堆埋人、設備傷人等突發安全事件時,作業人員立即采取關閉出糧閘門、斷電、停止設備運行等措施,現場負責人迅速按照預案組織救援。 (三)后續工作 1.安排專人清點作業人員,清理作業工具。 2.清理倉房,關閉閘門、進人口和通風口。 3.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三、清理結拱(掛壁)作業 (一)作業準備 1.糧食出倉作業前發現結頂,出倉作業過程中發現掛壁,及時制定處置方案。 2.清理糧食結拱(掛壁)作業,嚴格執行分級審批制度。 3.嚴格執行外包作業人員審批制度,與外包作業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建立外包作業單位和勞務人員管理檔案,檢查勞務人員身體健康合格證,監督外包作業單位必須為參與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4.作業現場負責人組織作業人員觀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進行培訓交底,并做好培訓記錄和考核,作業人員應在安全交底或安全生產作業承諾書上簽字。 5.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及其職責。 6.作業人員入倉前攜帶對講機等通信工具,并進行試聯試通。 (二)作業實施 1.處置糧食結拱作業。 (1)立筒倉結拱時,通過向倉內入糧,也可由作業人員通過倉頂吊籃入倉利用長桿等措施進行處置,還可通過向烘前立筒倉吹熱風進行處置。 (2)淺圓倉結拱時,通過向倉內入糧,或開啟擋糧門等方式進行處置。 (3)嚴禁作業人員站立糧面或從結拱糧下方入倉進行處置。 2.處置糧食掛壁作業。 (1)清理掛壁糧時,先關閉出糧口閘門,而后入倉作業。 (2)平房倉掛壁時,作業人員利用長桿或高空作業車處置。 (3)立筒倉掛壁時,作業人員通過倉頂吊籃入倉利用長桿等措施處置。 (4)淺圓倉掛壁位置較低時使用裝載機處置,較高時通過高空作業車處置。 (5)作業人員及作業工具全部出倉后,再開啟閘門繼續出糧。 (6)嚴禁作業人員位于掛壁糧下方作業。 (三)后續工作 1.清理倉房,移出全部設備。 2.安排專人清點作業人員,清理作業工具。 3.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四、熏蒸作業 (一)作業準備 1.熏蒸作業,落實分級審批制度。倉儲部門制定空倉殺蟲作業方案和糧食熏蒸作業方案,經糧食倉儲企業負責人批準,使用熏蒸劑進行空倉熏蒸殺蟲和糧食熏蒸作業的,作業方案要報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2.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作業現場配備應急救援器材,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3.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及其職責。 4.作業現場負責人組織作業人員觀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進行培訓交底,并做好培訓記錄和考核,作業人員應在安全交底或安全生產作業承諾書上簽字。 5.空倉殺蟲劑和糧食熏蒸劑應專人專管,作業前由作業現場負責人帶領作業人員領取,保管人員對領取人員、時間、用途、數量做好記錄,作業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6.熏蒸后入倉作業,按照“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規程,先打開人孔、料孔、通風口(窗)等進行自然通風,必要時,可采取強制通風。作業人員入倉前必須檢測倉房中的磷化氫和氧氣濃度,磷化氫濃度小于0.2毫升/立方米且氧氣濃度不小于19.5%時,方可進入。否則,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都必須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磷化氫濃度報警儀和氧氣濃度檢測儀必須定期校準。 7.監護人員記錄入倉作業人員人數、姓名和攜帶工器具,查看是否落實穿工作服,戴橡膠手套的要求,了解作業人員身體狀況,檢查佩戴呼吸設備性能。 8.作業人員入倉前攜帶對講機等通信工具,并進行試聯試通。 9.使用磷化氫空倉殺蟲、糧食熏蒸作業,應在距離糧倉至少20米處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警戒線;因糧倉間距等原因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和警戒線距離糧倉未達到20米的,必須加強磷化氫濃度監測,如空氣中磷化氫濃度超標,必須對周邊人員進行疏散。散氣作業時,糧倉20米范圍內禁止非作業人員靠近。使用非磷化氫空倉殺蟲期間,應在倉門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值班人員加強巡查。 (二)作業實施 1.作業現場負責人組織不少于2人同時作業,入倉作業人員攜帶便攜式氣體檢測儀,用以檢測倉內不同部位有害氣體濃度,監護人員站在倉門或倉口位置,確??梢杂^察到所有作業人員。 2.施用空倉殺蟲劑,每人每次不超過90分鐘,每人每天不超過3小時;磷化氫熏蒸作業,每人每次不超過30分鐘,每人每天不超過1小時。糧面施藥,應由里到外依次施藥。嚴禁使用非儲糧化學藥劑和超劑量使用儲糧化學藥劑殺蟲。 3.作業人員感覺身體不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壓力小于5Mpa或聽到報警聲應立即出倉。 4.磷化氫熏蒸前后,作業人員禁止飲酒、吃牛奶、雞蛋和其他油脂食品。 5.作業人員中毒或窒息時,監護人員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組織救援人員正確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攜帶救援器材,按照預案組織救援。 6.夜間和大風、雨天、雷電等情況下,禁止進行熏蒸和散氣作業。 (三)后續工作 1.安排專人清點作業人員,清理作業工具。 2.組織封閉倉門,收回呼吸設備。 3.按規定處理磷化鋁藥劑殘渣。 4.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五、氣調作業 (一)作業準備 1.執行氣調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開展氣調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作業。 2.制定氣調作業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作業現場配備應急救援器材,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3.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及其職責。 4.作業現場負責人核實作業人員職業資格,組織作業人員觀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進行培訓交底,并做好培訓記錄,作業人員應在安全交底或安全生產作業承諾書上簽字。外來人員需要進入氣調倉時,專業人員提前做好培訓和指導。 5.專人管理空氣呼吸器和空氣壓縮充氣泵等設施,確保設施狀態良好。 6.對氧氣濃度進行檢測,氧氣濃度不小于19.5%時方可進入。否則,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 7.監護人員記錄入倉作業人員人數、姓名和攜帶工器具,了解作業人員身體狀況,檢查佩戴呼吸設備性能。 8.作業人員入倉前攜帶對講機等通信工具,并進行試聯試通。 9.氣調倉外懸掛警示牌,提示禁止擅自操作氣調系統閥門。 (二)作業實施 1.進入氣調倉檢查糧情或進行膜上作業,必須3人以上,監護人員負責監督警戒。 2.進入糧堆氣囊內取樣化驗或檢查糧情時,作業人員必須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并能正確、熟練使用。 3.作業人員感覺身體不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壓力小于5Mpa或聽到報警聲應立即出倉。 4.作業人員窒息時,監護人員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組織救援人員正確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攜帶救援器材,按照預案組織救援。 (三)后續工作 1.安排專人清點作業人員,清理作業工具。 2.組織封閉倉門,收回呼吸設備。 3.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六、有限空間作業 (一)作業準備 1.有限空間作業,落實分級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開展有限空間作業。 2.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作業現場配備應急救援器材,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3.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及其職責。 4.作業現場負責人組織作業人員觀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進行培訓交底,并做好培訓記錄和考核,作業人員應在安全交底或安全生產作業承諾書上簽字。 5.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按照“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規程,先打開人孔、料孔、通風口(窗)等進行自然通風,必要時,可采取強制通風。熏蒸、氣調作業按相關要求落實。 6.監護人員記錄入倉作業人員人數、姓名和攜帶工器具。 7.作業人員入倉前攜帶對講機等通信工具(無爆炸風險時),并進行試聯試通。 (二)作業實施 1.有限空間作業時,監護人員全程監護。 2.有易燃易爆物質時,作業人員穿防靜電工服,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3.有酸堿等腐蝕性介質時,作業人員穿戴防酸堿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護品。 4.需要佩戴正壓式呼吸設備作業時,出現身體不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壓力小于5Mpa或報警應立即退出作業。 5.作業人員中毒或窒息時,監護人員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組織救援人員正確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攜帶救援器材,按照預案組織救援。 (三)后續工作 1.安排專人清點作業人員,清理作業工具。 2.組織封閉倉門,收回作業設備。 3.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七、烘干作業 (一)作業準備 1.制定糧食烘干作業方案。 2.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和各崗位操作人員及職責。 3.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崗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和考核,作業人員應在安全交底或安全生產作業承諾書上簽字。 4.作業現場配備消防器材及設施,清除烘干機周圍各類易燃物品。 5.對設施設備進行靜態檢查,靜態檢查后進行空載運行,確保所有設施設備狀態良好。 6.每天查看、每月檢查換熱器,防止換熱器破損將火種隨熱風管送入烘干塔內;烘干機每使用30天,期間必須清理烘干塔一次。 7.烘干塔及露天堆場周圍設置安全警示周界,提示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二)作業實施 1.作業人員落實安全防護要求,戴安全帽。 2.初始烘干時,保持烘干機內糧食流動,嚴禁長時間悶塔。 3.燃油爐、燃氣爐在不同季節使用的燃料,按說明書的規定執行,禁止使用非霧化燃油;燃燒器工作期間,禁止往油箱加油。 4.加強監測,確保烘干機進出糧的水分監測裝置、進出風溫度監測及調節裝置、料位控制等完整有效,烘前倉(烘后倉)上下料位完整有效。 5.烘前倉入糧與烘干作業同步,隨進隨烘。禁止烘前倉進完糧后再烘干,以防烘前倉結拱;烘干作業期間,嚴禁人員進入烘前倉和烘后倉。 6.突然斷電時,打開緊急排糧門排糧,防止塔內糊糧或著火。 7.做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工作,確保安全防護裝置有效、傳感器件工作正常、各種設備無超負荷和過載。 8.烘干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含外包人員)實行倒班作業,每班不超過8小時,并嚴格組織交接班,禁止疲勞作業。 (三)后續工作 1.關閉電源,熄滅火源,清掃場地。 2.安排專人清點作業人員,清理作業工具。 3.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八、高處作業 (一)作業準備 1.制定高處作業方案,執行高處作業分級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開展高處作業。 2.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員及其職責。 3.了解掌握作業人員身體狀況和心理狀態,及時調換不適合作業人員。 4.作業現場負責人組織作業人員觀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進行培訓交底,并做好培訓記錄和考核,作業人員應在安全交底或安全生產作業承諾書上簽字。 5.排查隱患,對臨邊、洞孔安裝護欄或蓋板,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 6.高處作業區域設置隔離警示標志,提示禁止人員、車輛穿行。 (二)作業實施 1.作業人員佩戴安全帽和安全繩作業,安全繩有效系在系留裝置或固定設施上。 2.作業人員穿軟底防滑鞋,嚴禁穿硬底、帶釘易滑的鞋。 3.監護人員提示安全風險,制止違章作業行為。 4.高處作業使用安全可靠的扶梯、升降平臺或臨時架設的作業平臺,嚴禁把設備當扶梯進行高處作業。 5.進行焊接、切割作業時,必須提前清除周邊易燃易爆物品。 6.雨、雪、大霧、雷電及風力超過5級的天氣,禁止室外高處作業;嚴禁夜間高處作業。 7.作業人員攜帶工具包并妥善保管使用各類工器具,防止高空墜落。 (三)后續工作 1.安排專人清點作業人員,排查并消除安全隱患。 2.清理作業工具,嚴禁留存高處。 3.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九、臨時用電作業 (一)作業準備 1.嚴格執行臨時用電分級審批制度,嚴禁擅自作業。 2.制定臨時用電作業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 3.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及其職責。 4.作業現場負責人檢查特種作業操作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作業中存在的風險、現場環境和作業安全要求,明確觸電時的處置和救護方法。 5.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戒區域和標志,提示非作業人員禁止靠近。 6.檢查開關箱漏電、過載、短路保護裝置,漏電保護器使用前應啟動漏電試驗按鈕試跳一次,試跳不正常的嚴禁繼續使用。排除電氣設備接頭、插座等出現的裸露和松動等隱患。 7.組織對臨時鋪設的用電線路進行安全檢查評估。 (二)作業實施 1.臨時用電執行掛牌、上鎖和摘牌、解鎖;嚴格執行“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控”。 2.送電操作順序: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要求上一級過載保護電流應大于下一級;停電操作順序: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3.配電箱、開關箱檢修作業時,將前一級電源隔離開關斷電上鎖并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志牌,鑰匙由斷電的檢修人員保管,嚴禁帶電作業。 4.臨時照明應滿足所在區域安全作業照度、防爆等級、防塵、防水、防震等要求。 5.作業過程中,發現臨時用電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有缺陷或隱患時,必須停止作業,消除風險隱患后方可繼續作業;危及人身安全時,立即停止作業,組織人員撤離現場,并按照處置預案及時處置。 (三)后續工作 1.組織拆除臨時鋪設用電線路,恢復正常供電。 2.安排專人清點作業人員,清理作業工具,排查并消除安全隱患。 3.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十、設備檢修或移動作業 (一)作業準備 1.嚴格執行設備檢修作業分級審批制度,嚴禁擅自作業。 2.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及其職責。 3.作業現場負責人檢查特種作業操作證,組織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交底,并做好培訓記錄和考核,作業人員應在安全交底或安全生產作業承諾書上簽字。 4.設置設備檢修或移動警示標志,提示非作業人員禁止進入現場。 5.設備檢修或移動前提前斷電并停止運行。 6.維修設備支撐部件,將提前采取防垮塌支撐措施。 7.移動設備前,作業部門組織移動環境和過程的安全風險辨識,制定相應安全措施。 (二)作業實施 1.設備檢修時,組織專業人員開展作業,監護人員有效監管。 2.加強電閘的有效監管,防止擅自合閘。 3.筒倉輸送系統檢修作業時,提前清除設備內部及管道積塵,采取措施隔斷與明火作業相連的管道、孔洞。 4.對仰角輸送機進行檢修時,應先將設備重心和高度降到最低,并乘坐登高作業車等工具,嚴禁由輸送帶底部向上攀爬。 5.檢修后確保電氣設備接地裝置、漏電保護裝置、過電流保護裝置完好;確保電氣設備接頭、插座等無裸露或松動問題。 6.設備移動中,專人統一指揮,落實安全措施。嚴禁設備前方、下方站人;嚴禁把設備當梯子進行登高作業;嚴禁人員站立或坐在設備上,嚴禁以人的重量平衡機械。上下坡時,采用拖車牽引的方式,嚴防設備失控。 7.設備停放時,放下支撐腳或固定制動裝置,防止設備移動、傾倒。 (三)后續工作 1.清理工器具,防止遺留設備內或檢修現場。 2.安排專人清點作業人員,排查并消除安全隱患。 3.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十一、機動車輛作業 (一)作業準備 1.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及其職責。 2.作業現場負責人檢查駕駛員駕駛資格證,組織安全教育,觀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提出安全要求。 3.糧食倉儲企業對自備車定期檢驗,并做好維護保養,保證車輛安全合格。 4.庫內按要求設置交通指示標識和限速標識。 5.液壓翻板周圍應設置警戒線,防止非作業人員進入警戒區。 6.作業人員對作業空間、車輛、設備、設施狀況進行檢查,車輛進入裝、卸糧食作業區域需安裝汽車排氣管防火罩,不留作業隱患。 (二)作業實施 1.庫內管理人員應控制進入庫區機動車數量,并查看是否符合限高、限重要求。駕駛員應聽從庫內管理人員指揮,嚴格按庫內交通指示標識行駛,庫內道路行駛限速10公里/小時,車輛上下地磅、生產作業區行駛、倒車限速5公里/小時,嚴禁超速行駛,保持安全距離。 2.車輛行駛時,防止剮蹭倉儲設施。 3.人工扦樣時,車輛應停在系留裝置下方,放好車輪停位器,禁止車輛移動;扦樣人員利用扶梯上下,系好安全繩、佩戴安全帽,并穿防滑鞋,防止跌落。 4.機動車輛過磅時,直線行駛并停在秤臺中心,緩剎車停穩后并制動手剎,發動機熄火。 5.機動車輛裝、卸車前,放好車輪停位器,以防車輛移動傷人。 6.卸糧時,專人指揮,嚴禁卸糧坑、車輛及液壓翻板上站人。嚴禁車輛偏載或超載;車輛移動時,防止剮蹭作業設備;自卸車應在車斗完全復位后再移動。 7.車輛行駛時,禁止人員在車上作業;鏟車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駕駛室外的踏板處指揮作業;禁止鏟車、叉車載人。 8.機動車輛倒車時專人指揮,指揮人員必須站在車輛的側后方并與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站立在車輛可能行駛的軌跡上。 9.作業區域內,嚴禁非作業停車和無關人員逗留,禁止近距離人車交叉作業。 (三)后續工作 1.作業車輛聽從指揮駛離作業區域。 2.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十二、吊裝作業 (一)作業準備 1.執行吊裝作業分級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開展吊裝作業。 2.制定吊裝作業方案,分析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擬制應急處置預案。 3.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指揮人員、起重機駕駛員、司索人員、監護人員和安全監督員及其職責。 4.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戒區域和標志。 5.作業現場負責人檢查特種作業操作證和作業人員身體狀況,嚴禁無證上崗,嚴禁身體不適或患有職業禁忌癥人員作業。 6.作業現場負責人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交底,并做好培訓記錄和考核,作業人員應在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生產作業承諾書上簽字。 7.組織作業人員對吊裝機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于正常技術狀態。 8.檢查確認吊裝作業區域內有無影響作業的電線、電纜和其他障礙物。 (二)作業實施 1.指揮人員按照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對可能出現的險情,及時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吊裝時吊物捆扎牢靠,吊鉤找準重心;吊物垂直,不準斜吊或斜拉。 3.物體吊起時,禁止人員站在吊物上,其下方禁止有人。 4.起重機在起吊滿載荷時,先將重物吊起20厘米至50厘米停止提升,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安全后再繼續提升。 5.停止作業或休息時,禁止將吊物、吊籃、吊具和吊索懸在空中。 6.室外吊裝作業遇到雨、雪、大霧、雷電及5級以上大風天氣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停止吊裝作業。 7.監護人員和安全監督員加強安全巡查,防止非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區域,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作業中出現故障時,立即向負責人報告,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命令,除危及生命外,任何人不得擅離崗位,按應急程序處置。 (三)后續工作 1.組織將起重機等設施設備恢復至安全靜止狀態。 2.安排專人清點作業人員,排查并消除安全隱患。 3.作業現場負責人講評作業情況。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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