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同志: 您好!您在我局局長信箱咨詢有關問題的來信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糧庫與居民區的安全距離問題 《糧食倉庫建設標準》(建標172-2016)第九條規定,糧庫的選址與建設應“符合當地城鄉規劃的要求”;“使用藥物熏蒸的糧庫,熏蒸作業的糧倉至居住區的最小防護距離應按國家現行標準《糧食倉庫安全操作規程》LS1206及《儲糧化學藥劑管理和使用規范》LS1212等有關規定執行”。 《儲糧化學藥劑管理和使用規范》6.3.4.2規定,“熏蒸作業時,從開始施藥到處理完殘渣殘液期間,要在糧倉四周設立警戒線,采用磷化氫或其他熏蒸劑熏蒸時,警戒線距離熏蒸倉房至少20米;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阻止非操作人員以及畜禽靠近”。 二、關于惰性粉高嶺土代替磷化氫熏蒸的問題 儲糧化學藥劑按其防治對象分為熏蒸劑、防護劑、防霉劑以及空倉與器材殺蟲劑。目前,糧食行業主流應用的熏蒸劑是磷化鋁。惰性粉高嶺土屬防護劑。 感謝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安全倉儲與科技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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