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其華同志: 您好!10月19日您在我局“局長信箱”咨詢“糧食保護價如何保護農民”問題的來信收悉。現答復如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為了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防止谷賤傷農,國家從2004年開始對重點糧食品種在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當前仍在實行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政策。國家有關部門在每年小麥和稻谷播種前,公布當季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格,引導農民合理種植。 《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規定:在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區域和時間內,當糧食市場收購價格持續3天低于國家公布的最低收購價時,啟動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中儲糧分公司在預案啟動區域組織中儲糧直屬企業和委托收儲庫點按照國家公布的價格水平及時掛牌收購最低收購價糧。自2021年10月23日起,安徽省六安市等符合條件的地區已啟動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公布的2021年中晚秈稻(三等)和粳稻(三等)最低收購價格分別為每50公斤128元和130元,您可就近選擇收購庫點售糧。 感謝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執法督查局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