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華同志: 您好!12月22日您在我局“局長信箱”咨詢“惰性粉如何儲存”問題的來信收悉。現答復如下: 《糧油安全儲存守則》第五章“蟲霉防治”部分,第十八條“綠色安全防治儲糧害蟲”規定,“應盡可能減少儲糧化學藥劑的使用,優選溫控防蟲、糧面密封薄膜防蟲。有條件情況下,可采取食品級惰性粉和氣調等綠色安全的物理防蟲技術以及生物防治技術。” 食品級惰性粉不屬于化學藥劑,它作為食品添加劑用于食品生產中,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規定。由于惰性粉吸附性強,應避免與有毒藥劑混存,建議儲存在干燥、通風環境中。 感謝您對糧食和儲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安全倉儲與科技司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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