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陳同志: 您好!2023年1月12日您在我局“局長信箱”咨詢“分類存放”相關問題的來信收悉。現答復如下: 《政府儲備糧食倉儲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政府儲備應當按照不同品種、年份、等級、性質、權屬,采用獨立倉廒分開儲存(洞庫、地下倉分貨位儲存),不得與其他糧食混存。實行分類存放的目的是保證儲存安全、保障質量衛生安全、保持糧油品質和經濟價值。如果是臨近省份地區的糧源,品種、年份、質量和用途等情況相同,又同為政府儲備(區分權屬)輪換購入,可儲存在同一倉房內。 感謝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安全倉儲與科技司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