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糧辦標〔2024〕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食局),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分技術委員會,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糧食節約行動方案》決策部署及《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方案》相關安排,進一步完善糧食全產業鏈標準體系,按照《糧食和物資儲備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征集2024年糧食標準制修訂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 (一)節糧減損方面。強化糧油適度加工和副產物綜合利用,以及全谷物標準制修訂,加強先進適用綠色儲糧技術標準制修訂。 (二)糧機裝備方面。加強智能化、數字化糧油機械和檢測儀器設備裝備標準制修訂。 (三)信息化方面。加強政府糧食儲備管理信息化建設、糧食購銷領域監管信息化等標準制修訂。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圍繞糧食標準征集重點方向,科學合理確定標準項目名稱、范圍、完成時間等。申報項目不得與現行或在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重復、交叉或矛盾。牽頭承擔2項及以上在研糧食標準制修訂項目的人員和超期項目較多的單位,不得再申報新的標準項目。 (二)申報單位應對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評估,確保項目主要內容科學合理、前期技術基礎扎實。節糧減損、糧油機械方面的有關標準,優先申報國家標準。已列入標準復審計劃的項目無需再申報。 (三)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報送申報材料(含電子版和紙質版),包括項目建議書、標準草案等(見附件1~6)。標準草案主要技術內容應基本完整。申報國家標準項目的,應同步提交項目申報書(見附件7、8)。 三、申報程序和時限 (一)申報單位要按照項目領域,于2024年5月31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送相應的分技術委員會(見附件9),發送與紙質版內容一致的電子版(含Word版、紙質版掃描件),并抄送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郵件標題為“2024年標準項目申報-標準項目名稱”,申報材料標題為“項目建議書/草案/項目申報書-標準項目名稱”。對于申報材料不規范不完整的,或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的,不予受理。 (二)各分技術委員會負責分管領域的項目匯總,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重點審查申報單位和負責人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規范,是否與現行國家、行業標準和在研標準制修訂計劃交叉和重復,提出初審意見,于2024年6月7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申報項目匯總表(見附件10)和申報材料報送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 附件:1.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建議書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 (此件公開發布)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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