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印發了《中央儲備糖倉儲管理辦法》(國糧倉規〔2022〕211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就《辦法》出臺背景、制定依據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18年機構改革后,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中央儲備食糖管理。2020年,《中央儲備糖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令第41號)發布后,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著手擬訂中央儲備糖倉儲管理制度,研究出臺了《辦法》?!掇k法》將此前有關規定進行了整合,并根據實踐需要予以完善,同時沿用了儲備糖管理部分慣用提法和術語,借鑒了中央儲備糖庫存檢查方法。對相關技術標準已有的具體內容,《辦法》僅提出了原則性要求。 二、制定依據 依據《中央儲備糖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令第41號)等法規制度和國家關于加強中央儲備糖管理的有關規定要求,同時結合中央儲備糖管理實踐,制定本《辦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七章34條,主要對中央儲備糖的運營機構和承儲企業條件、儲存堆碼、保管養護、出入庫管理和監督檢查等方面的內容作了詳細規定。第一章“總則”。明確了《辦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管理主體、運營主體和承儲主體。第二章“基本要求”。明確了中央儲備糖倉儲管理基本要求,包括在宏觀層面上明確計劃、管理、資質、設施、技術、保密等要求;微觀層面上明確倉庫標識、專庫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等要求。第三章“儲存堆碼”。主要規定了堆碼方式和條件,包括儲存安全,入庫碼垛前應做的接收準備工作,以及碼垛過程中規范要求、單垛承載能力和專業化設計要求等。第四章“保管養護”。主要規范了承儲企業在日常保管方面的具體措施,包括在庫檢查、日常清潔和溫濕度控制。第五章“出入庫管理”。重點明確了出入庫的過程管理,包括出入庫計劃、質量檢驗,入庫驗收,保管記賬和出入庫作業。第六章“監督檢查”。重點明確了監督檢查的主體、內容和結果的處理,包括檢查內容、配合檢查、信用管理和責任追究。第七章“附則”。主要闡明了《辦法》的解釋權限和實施時效等。 下一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將積極推動《辦法》落實,督促指導運營機構和承儲企業認真執行,不斷提高中央儲備糖倉儲管理規范化水平。 相關鏈接: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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